山月总相逢第12章
沈见月刚启动车子电话就进来了,看了一眼手机屏幕,是闻歌的来电。
沈见月顺势接起来,把蓝牙耳机塞入左耳,一边开车一边接电话。
“月儿,我对不起你啊~”闻歌应该是刚醒不久就给她打电话了“我昨天犯浑,还连累了你。你怎么样?喝了这么多酒,胃还好吗?”
“我还好,你呢?昨晚我堂哥安全送你回家了吗?”
“昨晚那个是你堂哥啊?”闻歌暗暗鄙视了一下她堂哥,还是没说昨晚他把她放在小区楼下晒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月光这件事情,“你放心吧,我早到家了。你呢?”
“嗯……我现在和春秋一起,往家里去。”沈见月说的是事实,虽然忽略了一些事情,可她不觉得有要说的必要。
“春秋还好吗?我都好久没见它了,好想它哦。”
“它挺好的,改天带它出来洗澡的时候叫上你一起啊。”
闻歌自然乐见其成,“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我手机有两张音乐剧《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的票,周五晚上的,要不要一起去看?”
闻歌是在音乐剧制作公司上班的,经常能拿到各种音乐剧话剧表演的票,沈见月喜欢上剧场表演也是受她的影响。
“行啊。”
“那就这么说好了。周五晚上七点,绿城大剧院不见不散!”
沈见月回到北湾一品,所幸沈勉已经去上课了,没有人会问她昨晚的事情。春秋挣脱了铲屎官的怀抱,找了个温暖的沙发一角窝着睡觉。
沈见月的房间原本就干净整洁,整理一下也费不了太多功夫,不过她倒是找出了许多有意思的东西。
衣柜的最下层放着一个箱子,放的都是沈见月十六岁时的东西,时间过了太久,有好多她都忘了。
箱子里放了一条粉色的裙子,一个兔子布偶和一本日记本。
“月月,生日快乐,看妈妈给你买的新裙子喜不喜欢?”
“宝贝儿,看爸爸给你带了什么?”
“是宝宝最喜欢的兔子布偶!”
……
尘封已久的回忆纷纷涌上心头,沈见月心里钝钝的疼。她把裙子重新挂在衣柜里,把兔子布偶放在床头。
客厅里,春秋在沙发上睡的正熟,还打上了幸福的小呼噜。沈见月在它旁边坐下,翻开了自己的旧日记。
去了美国之后,她就再不写日记,所以现在看到这本日记觉得既新鲜又怀念。
“1.16 晴今天被沈驭寒拉着去看他们的篮球赛,意料之中,他们赢了。沈驭寒一定要我夸他厉害,没办法他太难缠了,但是我还是觉得峋之哥哥比较厉害。”
“2.28 晴 今天没什么好说的,还是在学校学习,写作业,初三好累,要是能快点长大就好了,好想去绿城读书呀,这样每天都能见到峋之哥哥。”
“3.14 阴今天沈驭寒说他们学校有女生跟峋之哥哥告白了,峋之哥哥长的那么好看,肯定有女生喜欢他呀,可是为什么我会不开心呢?”
……
沈见月看着年少的自己的那些少女心事,莫名觉得好笑,这也太幼稚了吧,自己以前是这样的吗。
还有,为什么她每篇日记差不多都要提到周峋之呢?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叫他哥哥的呢?不管了,反正过去那么久了,大家也都该忘了才对。
沈见月把日记放回箱子里,塞回衣柜里。拿出笔记本,开始查看邮箱。
三个月前她在英国的那场官司引起了绿城各大律所的注意,其中不乏出名的律所诸如同信,长风这些业界大头给她递出橄榄枝。
沈见月看到“维达律所”的时候,轻蔑一笑,将这封邮件放进了垃圾箱。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喝酒,也不能犯两次同样的傻。
所有给她发了邮件的律所里,她最感兴趣的还是泰美斯。从名字来看就十分直观,以左手执剑,右手提天平的女神泰美斯之名,表达自己对司法的崇尚,法律的信仰。
最重要的是,泰美斯的合伙人正是她在美国时的直系学长,回国后和朋友一起创办了这家律所,如今在绿城算是小有名气。
之前在美国拜访大学导师的时候,那位学长正巧也在,得知她那时候的现状,就很诚恳的邀请她去他们的律所。
沈见月原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还真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了,给她发了邮件邀请她去他们律所参观,如果愿意的话,可以直接入职。
认真的回复了泰美斯的邮件,约好了拜访的时间,沈见月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走到厨房给自己泡了杯咖啡。
打开电视,恰好是周峋之的采访。屏幕上的他依旧西装革履,一派风流,若不是眉眼冷峻,绝对让不少妹子趋之若鹜。
沈见月今天心情见好,便坐在沙发上将访谈完整的看下来了。主持人问的大多是关于行业发展前景和他们公司新开发的产品,沈见月不太懂这些,不过也不用深究。
“周总,节目的最后,能不能替我们广大女性观众问个题外话?”
周峋之点头。
“周总有另一半了吗?或者意中人。”
周峋之微微一笑,迷倒了一片导播室里的女导演,让人欲罢不能。
“我很早之前就有喜欢的人了。”
沈见月听见这句话的时候,身体明显僵了一下。明明早就知道的,沈见月你真傻。沈见月在心里对自己这样说道。
沈见月没有失落多久,因为沈勉回来了。沈勉开门回家,就看见女儿坐在沙发上正在看电视,电视上播放的是樱桃小丸子,空气中隐隐弥漫着一股咖啡香味。
“爸爸,你回来了啦?”沈见月站起来,走到他身边。
“嗯,怎么下午还喝咖啡,当心晚上失眠。”沈勉的语气很自然,也不问沈见月何时回来的,就像两人一起生活了好久一样。
已经下午五点半了,因为是夏天,天空还是很亮。太阳已经下山,天边晚霞灿烂,热烈又温柔。
“晚上想吃什么?爸爸给你做。”沈勉向厨房走去,打开冰箱查看食材,好不容易和女儿单独吃顿饭,他想做些她喜欢的。
“我想想,”沈见月真的开始认真思考“想吃冬瓜虾仁,可乐鸡翅,再要个鱼头汤吧。”沈见月记得下午好像在冰箱里有看到鱼头的。
“行,等着吧,爸爸给你做。”沈勉说着从冰箱里一样样拿出食材,一副要大干一番的模样
。
沈见月从院子里的柠檬树上摘了两颗黄澄澄的柠檬,仔细洗干净,再拿出蜂蜜和密封罐,打算做个蜂蜜渍柠檬。
明亮宽敞的厨房里,父女俩偶尔说两句,各自忙着各自的活儿。
“在外公外婆那儿的时候,家里都是谁做饭的?”
“外婆做的比较多吧,不过如果有时候外婆忙的话,外公也会做的。”
“那上大学的时候,在学校会想念家里的饭菜吗?”
“当然啊,有时候实在忍不住了,就和朋友去华人街的火锅店打牙祭。”美国的火锅不比国内的正宗,可是偶尔吃上一次也让她的胃很满足了。
“等冬至那天,我们也吃火锅吧。”沈勉提议道。
“好呀,我都好久没吃了,说的都馋了。”尽管冬至还有好几个月,沈见月依然对它满怀期待。
父女俩说着话,春秋大摇大摆的进来了,慢悠悠的走到沈见月前面,纵身一跃,跳进她的怀里,想要往流理台上去。
沈见月把密封罐封好,潦草的冲了下手,把它抱下来放回地上,回应她的是春秋充满脾气的一声喵叫。
“它□□秋是吧?”之前在大院吃饭的时候就见过,很可爱的一只小猫,他母亲和秦姨都很喜欢。
“对啊,是不是啊春秋?”沈见月边说边从柜子里拿出猫粮倒入小碗里放在角落,又倒了一碗水放在旁边,沈见月来的匆忙,春秋的饭盒和猫砂盆都没有带过来,只能先凑活了。
春秋闻到猫粮的味道,连忙摇晃着毛绒绒的尾巴先角落走去。典型的有了吃的心里就没有铲屎官,小薄情猫。
“你妈妈以前也很喜欢猫的。”沈勉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温暖柔软,仿佛只有说到妻子的时候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沈见月好久没听人谈及她妈妈了,以前为了不让外公外婆伤心,干脆大家都不提起,后来渐渐的也都不说了,沈勉来看她的时候,也多问的是“学习怎么样,身体好不好,还缺不缺钱”诸如此类的话,从不和她谈及母亲的。
“我们刚结婚那会儿,你妈妈就想养一只猫,我还记得当时走了好几家宠物店,本来打算出完差就去带一只回来的,不过恰巧发现怀了你,就把这件事情暂时搁置了。”沈勉说着,把鱼头汤起了锅。
“不过你现在把春秋带回来,也算是替她完成了心愿吧,她会开心的。洗手吃饭吧,来。”